我还是一名大学生,这件事情给我的打击太大了!我想问的是,她有没有权利分到父亲的财产,按照继承法上所写的那样遗弃被继承人的也会丧失继承权,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得上是遗弃继承人?还有我家现在住的房子没有她的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父亲生前未留有遗嘱,则你父亲的遗产应当进入法定继承的程序;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应为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甚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你父亲婚前生育的女儿同你一样享有继承权。另外,根据你所说的情形,你父亲婚前所生的女儿与你父亲的关系属于不睦不合,不构成法律上的遗弃,因此其不会丧失继承权。
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