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益,是否对签字的四位股东有约束呢?
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您在文中没有提到你公司的经营性质,是合伙企业,还是合作经营,或者是已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公司的话,占90%股份的四个股东是有权作出公司解散协议的,而无需其它股东的同意.但是如果你们只是一种合伙关系,则这份关于店处理的协议需要所以股东(合伙人)的一至认可方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请见我的个人主页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范林刚 律师
2006年5月29日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