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规定是关于离婚彩礼退还的?
按我国现行法律 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 三) 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应返还彩礼: 1、 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 双方登记结婚后一直未共同生活的;3、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但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绝对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