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双方协商一致下,婚前究竟能否办理公证,比例约定可以随意?还是看各公证处自己的理解?2)婚前和婚后办理公证,法律效力有何不同?哪一个更能保障各自的权益?3)男友愿意把整套房子都给我,若婚前
你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很有法律意识。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法院在认定个人财产的时候,比如象房子,主要是看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如果是在结婚前签的购房协议,就是购房合同上的人的婚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如果以后起了争议,虽说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您在婚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但是有时候苦于没有证据,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再说房子在结婚期间价格会上涨,如果要求法院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虽说法院有时候会支持一点,但是还是很麻烦,也没有实际的那么多。
如果您男朋友愿意把整套房子都给你或是约定各自的部分,最好是在结婚前就这些事情处理好了,双方写一个协议就好,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变更购买人的名字,将来的产权可以直接写成你的名字。
婚前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就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离婚的话,整套房子都是你的,不需要分割。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做一个公证,我们也有相熟的公证员,公证中具体的细节到时可以逐步操作。
具体的事情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电话:1381041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