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纠纷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因此,如果你们能够证明该批货物很重要,足以影响后几批货物的交付意义,或者几批货物互相依存,一批不合格就整批不合格的,可以主张全部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