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工伤法不能评定为工伤,经单位找人帮忙现已确定为工伤,我想问:既已确定为工伤,我是不是可以向单位(我上班的单位)提出赔偿,伤残等级为三级,如能赔偿,可以有多少好赔。如果提出赔偿,单
您好: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工伤认定一旦被确定下来,一般是无法再取消的。而且,您受伤的过程本身也是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工伤情形的,也就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没有被取消的法定理由。鉴于您的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您应当先处理交通事故,再处理工伤问题。而且,您的伤残等级已经达到三级,应当说是非常严重的,故提醒您慎重妥善处理。至于能获得的赔偿,您提供的信息尚不充分,您可以整理好相关资料,预约进行当面咨询。我的电话是13073695960,张峰,谢谢!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