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住院后如何赔偿你好请问一下受伤住院到出未做伤残签定的前期费用(护理费,务工费)怎么算啊?
护理费应当分为住院期间的护理、出院后的护理和定残后的护理。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21条,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的损失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误工费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