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驾驶证注销

驾驶证注销开车阅读:0

  机动车驾驶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进行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第四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进行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一)死亡的;(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三)提出注销申请的;(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六)、超过规定时间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七)、年龄在60周岁或者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八)、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这8种情形,都会由车辆管理所注销其驾驶证。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驾驶证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