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请教您的是:1:现在如果我不去新工厂的话。能否获得赔偿?(因为现在合同上所签的公司地址和公司名称都发生了更改。而且公司领导也说了到了新公司以后所有员工的工龄都从新计算。)2:如果到了新工厂
1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因动迁整体前往金山区,属于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你不去新工厂且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单位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但应当给与你每工作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合计6个工资).这里所讲的工资是指解除合同前你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到新厂,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工厂关于工龄都从零计算的说法错误,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