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割
您好,我是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我想我能够给您解答这个问题。
你们结婚三年了,期间肯定有很多的财产收入,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有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有的依然属于夫妻一方(比如说你)的财产。
首先第一点,你们在结婚之前有没有以书面形式来约定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如果有约定,则按你们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所以如果你们婚前约定了则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则按法定。
第二点,法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如下: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这样你们在离婚的时候,分清楚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种财产的种类,按照法律规定,就能知道哪些是属于你的财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