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姨和姨夫是再婚家庭,婚前姨夫和他的前妻共同购置了一套两居室住房(贷款),还没还完房贷就离婚了离婚后给了他前妻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来和我小姨结婚了,我小姨和他一起还着房贷,请问这套房子现在算不算他们俩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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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买的,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房是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说是自己婚前的付的首付,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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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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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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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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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还贷部分是他们俩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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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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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为姨夫财产,您小姨只对其还贷及增值的部分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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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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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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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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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