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依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不能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我很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能否算男友的“婚前财产”?如果算,那么我要如何保障我和他共同还款的那部分权益呢?最好是能以不伤和气的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购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友个人筹款买房是以个人名义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而婚后再以贷款的方式还钱,视为以夫妻的财产在还债务,因此,本案属于夫妻的财产还个人债务。
我认为贷款额总不可能是房款总额吧。您应当掌握男友向亲友借款的总额,以及银行的贷款属于什么形式贷款,按照现在规定,已交清房款的再申请贷款不应当是按揭贷款,如果是抵押贷款,我认为,此房屋就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您一定要掌握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或许将来能够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