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叔叔,本次承接您9月24日的回复.我们现在才对外婆的那部分房屋遗产提出继承和分割,您你认为过了诉讼时效吗?不久我们将对如下两点提出诉讼,一,请法院确认那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无效(有人说很难,因为该遗嘱是
你好!对你的问题作一简要答复:
1、1986年退还给你外公的房产因为已过了诉讼时效,所以在程序上你们已失去了胜诉权;
2、位于雅安市雨城区某街的一栋房产应当是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财产。你外公的遗嘱在实体上处分了他人(你外婆)的财产,在形式上没有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所以该遗嘱应属无效。
3、如果在1993年你们就知道了这份遗嘱,则现在起诉仍然属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是最近(比如拆迁时)才知道则没有超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