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被公司辞退,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也没有书面通知辞退,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1 没签合同是单位的责任
2 在劳动者没有过错、或者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两倍赔偿金。
3 补偿金的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你先找公司谈一谈,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最后还可以请律师和他们法庭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