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申请低保,但社区没有报告,一定要失去工作证明能力,我母亲自己的生活,体重200斤,走路,我家里没有生活来源,怎么办?

2020-07-04 18:3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 办理低保的前提是家庭年收入在一定数额以下,与私人幼儿园证明无关申请低保需提供的相关证明:
    1、申请书(说明所有家庭成员状况、贫困原因,一般统一由家庭户主申报);
    2、家庭《户口簿》全页复印件,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无《户口簿》或户口底页的,家庭成员状况不详的不予登记);
    3、申请人是下岗失业人员的由原单位出具下岗失业证明,说明家庭贫困状况;
    4、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5、因病、因祸致伤、致残造成生活困难的出具原始医疗证明、事故处理裁定书;
    6、家庭成员亡故的出具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具市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
    7、在校大中专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8、在就业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9、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城市低保申请对象还应提供以下证明:
    10、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填写的《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证明》,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或者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1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所属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12、个体劳动者提供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收入情况证明;
    13、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和无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填写的《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证明》;
    14、离退休人员提供领取离退休费的证件或者有关凭证;
    15、家庭成员中有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收入证明。前几款中由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应当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夫妻之间一方无劳动能力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夫妻俩自行达成离异协议,分割完毕共有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办理离异。
    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方不愿意离异。达不成离异协议,不会判决离异,。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帮扶的法定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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