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棚户区改造没有房产证怎么赔偿

2020-06-22 22:54: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面积、征收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