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打两根肋骨骨折,小或小。

2020-06-20 17:1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打架,造成轻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打架造成轻伤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民事部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链接:《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轻微医疗事故医院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一般医疗事故分四级,没有所述的轻微等级。
      如是定位四级医疗事故等级的,医方只负次要责任,一般只赔偿30%。
      附有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0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脊梁骨单纯性的骨裂,不构成轻伤,只是轻微伤。  如果有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情形之一的,则构成轻伤无疑。  构成轻伤者,行为人就要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2.4轻伤二级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5.
    2.5轻微伤  (g)鼻骨骨折;鼻出血。
  • 故意伤人致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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