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0年买房子的时候,说是用贷款买房子,但是房子不能买票了,到现在为止向50万以上的房子支付了40万以上,还是租了10万以上。 制作票后,说要最后付款,卖方说要还房子,说要付房租。 你会输吗? 他们可以这样做吗?

2020-06-16 12:24: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揭贷款中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其贷款手续及程序是这样的。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 ;  房屋产权证的概念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的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房屋产权证的权利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护.  如是买的一手房,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来保证利益.如是二手房,则基本不可以买卖,不然利益得不到保障.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
  • 买小产权房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