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安装了室内广告牌摔倒了,撞人了。但是受伤的人去医院没有任何损坏。也没有影响工作。而且已经免费做广告牌了。广告牌的价值是3000元,如果法律程序,应该支付多少赔偿?哪个标准是错付的?

其它
2020-06-16 08:5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赔偿标准数额与户籍或居住地、实际损失、责任划分的相关。
  • 刑事责任由司机承担,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支付,不足额由雇主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