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爸爸现在有两套房子,有一套是和我的阿姨结婚之前就买得有的,另外一套是以前拆迁房现在赔给我爸爸的。我从小到大爸爸就喜欢喝酒,到现在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酒鬼,有几次差点喝得住院但都挽回了他的性命。我害怕哪天我爸爸突然不在了,这两套房子就是那个阿姨的了,因为那个阿姨一直对他很不好,生病也不管我爸爸,所以我也在劝我爸爸去把房子的户头转在我名下,但是他一直拖拖拉拉,就是喝酒的缘故,脑筋都不清醒了。我从小爸爸妈妈离婚了,当时我是判给我爸爸的,所以户口一直跟着他。但是之前户口一直都是在别人家,我和我爸爸的户口转到这个房子这里的时候我爸爸已经和这个女的结婚的了。我想问问,如果万一哪天我爸爸真的不在了,我和这个阿姨打官司我能得到我爸爸的房子吗?还有,我爸爸有一个亲弟弟,就是我叔叔,我奶奶也还健在,他们也能得到房子吗?还有,我那个阿姨她有一个儿子,是她带来的,他有权利分得到吗?

2018-10-10 02:4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 如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
    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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