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今年2月份从1号请假回家,18号上班。单位平时双休,除夕2月4号放假,初七上班。2月份算工资,我得按多少天计才对。全勤也才17天呀

2023-04-27 11:2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要求支付工资,不支付,就是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1、当月实际出勤大于
    21.75天的,举例如实际出勤26天。国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如超过
    21.75天的出勤均为周六或者周日上班的,则需要计算该加班工资为2倍。则当月应发工资=约定的工资+(实际出勤天数-
    21.75)*200%。
    2、当月实际出勤等于
    21.75天的,则当月应发工资=约定的工资。
    3、当月实际出勤小于
    21.75天的,则当月应发工资=(约定的工资/
    21.75天)*实际出勤的天数。 综上所述,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内工作的需支付正常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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