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经常欺负乙乙与其反抗遂发生拳脚 甲经蓄谋在乙不经意时用刀划乙颈部动脉 结果造成乙颈部脸部两处刀伤15厘米 经鉴定属轻伤 公安以故意伤害立案 请问问甲属不属与杀人未遂 最后可能以什么罪处罚

2018-10-05 07:4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律上故意杀人处罚标准2017根据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分析: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是故意杀人处罚2017新规定。
  •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
    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
    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
    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
    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
    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
    如没有被识破、发现则能够既遂
  • 被人造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及时报警处理,如你们属于打架斗殴性质,双方均有过错,你也可以对你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固定伤情。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可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基础,协商赔偿数额。
    通常来说,谁先动手的是个很重要的情节,需要由多种证据综合认定,可不是由您一个人说了算。   如果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要尽快聘请律师,处理刑事证据问题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