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月7日进公司的,当时的上司说是两个月的试用期。 现在试用期过了一周,老板要辞掉我。 我和公司签了两项业务的加薪,说上司还没有带回来钱,说也不给我,我的加薪可以领加薪,有什么补偿,并且公司没有交货。 如果你想得到自己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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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没有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通常劳动者不能够被用人单位随意无故辞退,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后,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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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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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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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