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付了一个月的押金,预付了一个月的房租,现在我不想租了,我实际的房租是7月26日,6月26日是一个月的房租,合同约定的两天没有支付下一个季度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但我没有权利活到7月26日,房东有权清理我的房子?

2020-06-04 11:4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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