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我的男朋友,故意伤害,判刑,生命,2016年2月1日,事故发生后,我们投降了,还没有改变,死者的家人超过60万,法院,他说5万,还没有交出来,他现在已经五年级了吗?我想问问,如果他没有投降到法院5万,他一半的刑期可以假释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20-06-02 13:47: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并不是刑期过半就可以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才可以假释。对累犯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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