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房主签了买卖合同,交了定金。 然后,打算把房子卖给别人,签了买卖合同交了定金。 现在原住宅主不卖了。 我们该怎么办

2020-05-31 07:2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 可起诉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就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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