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全额已付,因为合同税不到两年,所以没有转让,两年后商定,但是现在价格上涨的卖家想要破坏合同,不卖,当时只违约钱,除此之外,我该怎么办?如果卖家退回全部房子,违约,我的房子可以通过家庭?

2020-05-30 07:1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要买卖双方签过字,合同就生效了,如果你们不卖房就构成违约了 2,既然合同已经生效,只要合同里约定了订金,并且对方已经缴纳(即使是由中介代为保管),则订金作为违约一方必须承担的责任,受法律承认和支持 3,“订金罚则”,是指如果买方违约不愿购买,卖方可以没收订金,不予退还;如果卖方违约不远出售,则应当向买方退还订金,并赔偿与订金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给买方。 综上,如果现在你决定不卖此房,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合同中约定的订金数额(即使是中介公司代收订金,你们没有实际拿到)
  • 房主不卖了属于违约,看情况处理的。比如已经付完全款,买方诉至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要看买方的处理。
  • 看情况,还得看双方的约定,房主不想卖了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看买方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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