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听说过以前在网上招募苹果手机的代理,我加入了。 之后,听说买了1300台手机,对公司送来的收件人说是仿造机,要求退货。 他有我的地址电话学校,不退而立案调查,在我们学校投稿我的消息,怎么办,负什么责任,谢谢

其它
2020-05-30 05:2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注意: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不是上述例外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 您好,责任大小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追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