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前,我妻子给别人喝了一杯酒,事件发生了,我也参与了,我是其他三个人打断了鼻子,在法医检查作为第二级,医药费用超过7美元,现在警察局调解说对方向我报销,10000,我想问这个理由?

暴力伤害
2020-05-28 22:58: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如果经鉴定伤情达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对于轻伤二级,原则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能主动赔偿受达人损失,化解矛盾的,可以同时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钱主要看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是多少。
    1、医药费:根据被害方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病历及医药费收据确定赔偿额;
    2、误工费:根据被害方,事发上月基本工资标准(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据证明,个体工商户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申报纳税额度,无业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上年度年人均收)计算赔偿;
    3、护理费: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据患者需要护理证明,并提供需护理时间期限,再根据实际护理人日均收乘以护理天数计算。
    4、赔偿费(这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是轻伤,基本没有赔偿费,如果是重伤造成残疾,根据被害人所在地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依据伤残赔偿标准执行赔偿。如果造成需要假肢或辅助器械(轮椅等)被告人根据法院确定的责任轻重,一并赔偿。
  • 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损失。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