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没有签我的手机贷款,别人用了我的身份证,我还了1000元,每年还没还5000元!昨天我收到公司的一封信,告诉我这个月10日已经在我们的座位上提交了费用,否则我就要支付5000元律师费!

2020-05-28 16:5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自己身份证被他人用作贷款后,个人需要承担的后果有:  
    1、别人到期还贷,没有出现纠纷  通常在自己不之情的情况下,它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去贷款,而到了贷款到期,银行会找上门来,要求个人偿还贷款金额;  
    2、发生债务纠纷,吃官司  若是个人发现自己并没有贷款,而是被贷款的时候,就会出现债务纠纷,这个时候,会跟银行之间打官司;  
    3、你替别人还债,然后追偿  通常,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即使打官司,往往也没有胜算,最后往往官司败诉,身份证主人会替它人还债,若是未及时归还,银行还会追偿债务。
  • 您好,无抵押贷款与抵押贷款不同,由于没有提供抵押物,在借款人无法还清贷款,出现无抵押贷款不还的情况下,银行无权直接拍卖借款人的任何个人财产。对于无法到正常到期还款的现象,银行一般会做延期处理,贷款人也可以申请延期要求。
    若贷款人无力还款又没有提前申请贷款延期处理,则借款人的信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若多次延期,银行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债务追讨起诉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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