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民【1991】21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91-08-13
施行日期:1991-08-13
时效性:已失效
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