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前,继母去世后,关于他们的共同房地产,我们兄妹三人和继母带来的三个孩子应该怎样分配继承权呢?当时,继母和父亲结婚时,我们都成年了,继母的三个孩子都没有成年。

2020-05-26 18:4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两个问题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补充:一是明确了未满十六岁、十八岁是指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增加了对开庭时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案件公开审理的批准程序,并限定了公开的程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 大伯的这些遗产由你继承。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你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
    12.5%。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父亲的房子应当由你们四个兄弟姐妹和你继母均分。如果需要详细的法律意见,建议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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