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一法院对一审公诉通缉归案的强奸带故意杀人未遂的罪犯竟判决三年!而且公诉机关又不提起二审抗诉!请问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被害人?

刑事辩护
2018-09-27 15:5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未遂,导致受害人流产,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奸淫幼女罪(现罪名为强奸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的行为,其特征是: 1.被害幼女的年龄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2.一般地说,不论行为人采 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的行为,就构成 犯罪;3.只要双方生殖器接触,即应视为奸淫既遂。”
    二、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三、你朋友强奸幼女情节是否恶劣、认罪态度如何、被害人是否谅解等情况不明,目前难以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量刑时考虑的因素很多,既遂、未遂是其中之一,其他的还有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根据23条未遂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所以最后的量刑还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综合判断。
    如果没有其他恶劣的情节,未遂犯大部分是会比既遂犯判的轻一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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