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吧工作,10天前辞职了。 刚开始打电话还没出来却给我回信,说一直不在家。 今天已经十号了。 昨晚打电话也没有打出来,信息也没有回来。 今天关机更早了。 该怎么办,我们没有合同,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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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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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请求支付工资,但是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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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举报,要求单位支付正常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正常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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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