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的上司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然后,我去的时候,明确记载了借款是工资。 然后,拖欠付款的到8月1日为止,8月2日给我打电话支付了一千日元。 之后,15号,15号打了电话,就不接电话了。 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1 10:56:35
-
要搞清楚欠款人的身份信息,出生时间或年龄,住址,最好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住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写现址,
选择好法院,写起诉状,带你身份证、欠条,去法院立案庭立案,拿交费通知去银行交纳诉讼费,把缴费票据交回立案庭,等法院通知,
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不成的开庭审理判决,
被告不按调解或判决履行义务,你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带身份证、判决调解书、法官签署生效证明,去法院立案庭立执行案,由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
解决讨薪问题有四种途径,
1、协商
2、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