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老公因得了结核病,企业要求现有2年工作年限休病事假三个月,如今已满,企业强制要我替代我老公填好离职报告,并消除劳动合同书,我想问一下我能申请办理哪些赔付或是工资待遇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1 06:5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n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n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按规定,员工休病假,公司是要按照规定照样发工资的。但是,有些员工因为病情较重,请的病假较长,或者是疾病根本没有康复的可能的话,不正规的公司就会立马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实际中,公司想要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就只能在以下几种法定情形中才可以: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而且,在符合上面这三种情况下,公司还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这样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 1.公司解散,员工应获得赔偿金,公司可以优先安排员工。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建议先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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