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七年前我父母还活着的时候,两兄弟在我叔叔的见证下,我签了一份不公平的分居协议,但是我父母没有签,但是现在我父亲死了,我可以申请继承公平的遗产吗?

2020-05-07 07:4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去世后,孩子之间怎么继承遗产?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没有交待或立下遗嘱,因此继承的顺序以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种是遗嘱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死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但继承人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 各继承人对其他继承人所分得有缺陷的遗产负有责任的条件。各继承人不是对所有其他继承人所继承的有缺陷的遗产都负有责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遗产的缺陷必须在分割以前就已存在。
    如果是在遗产分割以后产生的,则其他共同继承入则不负责任。

    (2)遗产有缺陷不是由于分得该遗产的继承人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是由于分得该遗产的继承人本人的原因造成的,其他继承人则不负责任。

    (3)在分割遗产时,必须是分得该遗产的继承人不知道有缺陷。如果明知分得的遗产有缺陷而同意(通常为不申明)分得该遗产,则其他继承人不负责任。例如,兄弟三人,在协议平均分割其父的遗产时,甲分得房屋三间,价值五千元.乙分得古字画一幅,价值五千元。
    甲明知所分得房屋破旧,需要翻修,而没有提出界议,在遗产分割后,不得存要求乙、丙承担翻修的担保补偿责任。

    (4)遗产的分割必须是继承人之间协商分割的,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不相互负责对方遗产缺陷的约定。

    因此,对于继承人继承有缺陷的遗产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其他继承入就负有担保、十偿的责任。
  • 父母的遗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

    《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如果遗嘱中说明了遗产归某方一方所有,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这方个人财产,故在离婚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在遗嘱中写明留给夫妻中的一人,那么,这套房产就归遗嘱中的继承人所有。

  • 1、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
    2、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无权瓜分其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合法的财产权亦受法律保护。任何子女或其他人无权瓜分、侵占其财产。其法定监护权人,仅有权对老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不得随意处置其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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