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抵押贷款已经支付几乎了,但是没有房地产卡,开发商因债务逃离,而现在又没有办法处理房地产卡,我们就会买房子存吗?

2020-05-06 12:5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等到银行按揭贷款还清了之后,房产证就可以到手。房贷还清后,银行会开具给您一份结清证明。得到这份结清证明后,再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手续。
  • 一般来说,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子是不完全属于自己的,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不过,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
    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具体还看合同上市怎么写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走。其实,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放在银行。
    什么是呢?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此时,你的产权证上面会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房产证到手的时间,通常来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你购买的是期房,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办证;如果购买的现房,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办证。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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