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沒有房本的房产买卖合同书是不是具备法律效应吗

刑事辩护
2020-05-06 11:4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方法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借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典当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刊出存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处理该房子的刊出手续;

    4、刊出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从头存案。
    注意事项:

    1、房子有必要还清银行借款

    2、更名有必要获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有必要全款采购
    方法二:两边约好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法就归于二手房买卖了,因而要交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包含:
    个人所得税:总房款的1%
    契税:90平米以下的为总房款的1%;90平~140平米的为总房款的
    1.5%;140平米以上的为总房款的3%。(均为首套房)
    (契税要交两次,一次是卖方自己处理房产证时交纳,一次是买方处理新房产证时交纳)
    营业税:
    5.55%
    第二种方法的长处是能及时过户,危险较低;缺陷是税费较高,且时刻本钱比较长。
  • 如果真如你所说,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也有人认为是欺诈,本人认为是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时,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可以撤销,向法院行使撤销权。
    不过举证这块得想办法。
  • 属于合法建筑,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上面已经提到房屋要取得房屋产权证,必须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缺一不可。由于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程中,房产部门要收取一定费用等其他原因,房屋所有人在取得了前述三证情况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享受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该房屋所有人(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利益并未对抗任何其他人员、单位的合法利益。
    他在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时,也不必责令其到房产部门补办房屋产权手续(因为该房屋三证齐全,房产部门必须予以办理)。但是对其缺失房屋产权证这一事实,也应适当予以处理,即在补偿安置费用中,比照办证费用的多少予以扣除。
  •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
    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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