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研修生来公司实习,公司休假拿钱,一天有工作量,不打多少电话就不能工作,加班也没加班费,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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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不能扣钱,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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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违法,建议到社保监察投诉或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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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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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