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老公身背人们在外面借了放高利贷,之后由于还不了,将我家婆的房本悄悄取出去干了质押,我觉得根据法律法规处理这事可又不清楚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5-04 12:5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一万元,月还款一千元,等于年还款一万二千元,等于利息百分之一百二,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5%,4倍为20%,即超过20%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另欠条没有书写利息,但是又额外约定利息的,需要看证据证明情况
  • 你好,高利贷中利息过高的话,可以进行协商适当降低,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 你好,高利贷是违法的,不应受法律的保护,但是本金及合法部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建议起诉要求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