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儿童的抚养费和财产

离婚
2020-04-30 09:3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 一般来说,离婚之后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本身是有稳定工作,也就意味着对方应该是有比较固定的收入,那么此时抚养费的金额一般按照其工资总额(工资和奖金)的20%~30%来给,如果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比例可以相应提高,但最多也不能超过50%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