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因为对方的狗拉绳子而发生口角,对方大声喊着滋事,丈夫突然摔包打扰,对方打我丈夫,双方扭伤,我和妈妈不能去打架,如果我妈妈反而受了轻伤2级伤,我丈夫会治安处罚吗? 如果派出所决定处罚,合理吗? 对方对母亲受轻伤的人将被拘留在监狱。

治安处罚
2020-04-29 02:11: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是在打架致人受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要求进行上述法律规定的赔偿。如果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则会被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 1.如果构成轻伤,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由于你外甥认罪态度好且积极赔偿,会被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处罚会相对较轻,处罚多少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
    3.对于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不告诉即不受理。轻伤以上伤害,则属于公诉案件。
    4.和解不能免除您外甥的刑事责任。
    现在还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建议通过关系和良好的赔偿解决在侦查阶段,以免以后刑罚。
  • 打架造成了轻伤是治安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
    如果打架构成犯罪了,那么才会涉及刑事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