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所房子,我已经向银行支付了40%的债务300,30年,我需要支付14,500贷款担保。

2020-04-28 15:14: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证件?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办理按揭贷款与办理房产证条件不同、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处的环节不同,不能划等号的。
    办理按揭贷款的条件:商品房开发项目符合预售条件,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此时,项目一般正在施工过程中。
    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从预售许可证到房产证,中间还有几个环节,如果某一个环节被卡住,则出现了能办理按揭贷款而还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
    很正常,等等就可以了。
  • 担保分两种情况: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贷款的担保费是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
    1.要是可以提供被贷款方接受的抵押财产(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合法就行),那就不用担保公司了;
    2.只有在提供不出上述财产,或者提出了但不符合贷款方要求的,才用担保公司收取一定费用后给予担保。
    注意事项: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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