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2008年和盆友喝酒喝多了,和我盆友与他人打架斗殴了,他沒有动手能力,另一方是轻伤二级,和我盆友进来一个多月,谁都没有认可打,之后又都保证金取保,都回家了,我想问一下这10很多年了,另一方如今又告他,这已过起诉限期沒有?

其它
2020-04-23 13:4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律师介入辩护的几个要点: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调查及辩护,一是案件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犯罪,还是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等;二是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三是造成对方伤害的程度有多深(有多严重),各方对该伤害结果有无异议?四是双方之间有无矛盾等诱因存在,即对方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多大等?五是律师介入调查后,如何评价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及如何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等。
    三、结论:以上问题未查清之前,其定罪及量刑都无法准确判断。如需律师介入处理,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 打架,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因此,都是违法行为。酒后打架,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报案,公安机关也可以调解,或者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后,到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追究,则可能会承担治安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酒后打架殴至人轻微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酒后打架殴至人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致人轻伤的量刑与赔偿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当事人和别人打架,致人二级轻伤,别人不和解,当事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这时,当事人应当赔礼道歉,赔偿对方损失,尽量不让对方起诉到法院。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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