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是异乡恋,未婚生了个女孩,之后结婚生了个男孩。 现在我们要
离婚
了。 男孩户口在男人家,女孩户口在我老家。 我的户口没有搬到男人家。 离婚后,我想要个女孩吗? 我女儿今年九岁了,我可以赚女儿吗?
离婚
2020-04-22 20:25:52
律师解答共有6条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
抚养
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你可以主张任何一个孩子或者全部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电话咨询,187519816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
子女抚养
问题,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你可以主张任何一个孩子或者全部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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