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即法谚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卖他的房子是他的权利,但对于新房东,原
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如新房东(或老房东)提出要提前解除合同,须承担
违约责任,返还预交的房租并赔偿装修费用等损失。
2、合同期未满房东毁约赔偿3000元的
违约金条款有效。如你的装修等损失超过3000元,可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同时,还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如你愿意提前搬离,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全部损失后,还应退还你多交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