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龙成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求教我小孩的户籍读大学迁来到院校,爸爸妈妈的户籍在成都市,如今小孩要毕业,户籍要迁回来,人们的户籍原先并不是成都市的,要出示当地户口注销证实正本,我想问一下我小孩的户籍如今没有户籍地,户籍地户籍上改了迁入,是否拿原户口本就可以了?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4-14 14:4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 中国的《继承法》并未规定继承人必须在原籍,也就是说继承权跟户籍所在地无关。山场(山上的林木或果木,不包括土地)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公民死亡后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山地的承包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1,带上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原始的户口本)、现在的户口本、身份证;  
    2、如果属于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在内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