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家的房子转租给了他人,自己装修房子的情况下不清楚有一根自来水管是坏的,装了上来,如今渗水了,把楼底下房主家的物品湿透了,我和租赁户怎样赔付,可是租赁户没帮我问好说水管渗水,假如说了得话,因为我会提早修定,不容易导致不良影响,如今怎样赔付

2020-04-13 12:30: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楼房卫生间漏水,属于物权受到侵害,如果是楼上房屋里漏下来的水,造成楼下卫生间损失的,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负责赔偿损失。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当物权受到妨害时,法律赋予物权人除去其妨害、回复对标的物的支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物权请求权,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以及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等。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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