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在2017年7月十2号早上出走,通电话说离婚了,我讲让她回家办理手续她还不回家,到今日才行早已十四天没联络到了,电話也不接信息内容都不回,她的家人也联络不了她,她只说她在外面挺不错的就没信息了,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我该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1 14:4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你可以向你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准备所在村、居委会、社区出具的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材料,因被告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等诉讼材料,公告期60日,答辩期15日,加上举证期限共90日,公告期满法院如期开庭审理,被告未到庭的缺席审判,然后再次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60天,上诉期15天,期满未上诉的,判决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由依法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进行抚养。
  • 协议离婚通常情况下应当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由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然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条件如下: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而夫妻双方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离婚的,则只能够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即依法到法院办理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